아침정원의원
눌러서 전화걸기
02-476-8965

使用条款

第一条 目的

本使用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旨在规定由晨庭诊所(以下简称“本院”)运营的在线网站(以下简称“本网站”)所提供之各项服务的使用中,本院与会员之间产生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事项。

第二条 术语定义

本条款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

1. “本网站”系指本院为提供服务而利用计算机等信息通信设备所设置的虚拟空间。

2. “服务”系指本院在本网站等处提供的全部互联网服务。

3. “会员”系指同意本条款并登录本网站,依本条款接受本院提供之服务者。

4. “运营者”系指为全面管理服务并确保其顺利运营而被选任之人员。

5. “个人信息”系指可识别特定个人之信息,如账号、密码、昵称及电子邮箱等。

6. “帖子”系指会员在本院网站内撰写并发布之治疗评价或对本院之其他咨询等内容。

第三条 条款的公示与变更

① 本院通过在主页初始页面公示或提供链接页面的方式,使会员能够知悉本条款之内容。

② 本院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变更本条款;若变更本条款,自变更条款实施之日前至少七(7)日起在本网站上予以公示。

③ 变更后的条款公示之日起十五(15)日内,会员可以表示拒绝意见。会员表示拒绝的,本院可与该会员解除服务协议;如会员在十五(15)日内未表示拒绝,即视为同意变更后的条款。

第四条 条款的解释

本条款未约定之事项以及本条款之解释,依相关法律法规及一般惯例办理。

第五条 会员加入与服务协议的成立

① 当申请人同意本条款且本院同意其会员注册申请时,本院与申请人之间之服务协议即告成立。

② 原则上,本院在无特殊事由之情形下应予以批准。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院得不予批准或在批准后解除服务协议:

1. 申请之日未满14周岁;

2. 申请之日为未成年人而未取得监护人等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3. 登记内容存在虚假、遗漏或错误;

4. 以他人名义申请;

5. 依据本条款曾被取消会员资格者;

6. 经本院判断,批准将对业务执行造成重大妨碍者。

③ 申请时所填事项发生变更时,会员应在线更正或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本院。因未通知变更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本院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对会员的通知

本院对会员之通知,可发送至其注册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地址;对于不特定多数会员的通知,可通过在本网站公示替代个别通知。

第七条 退会及资格丧失

① 会员可随时通过本网站申请退会,本院在无特殊情形时应立即处理。

② 即便会员解除服务协议,如无另行申请,先前已发布之帖子可能不会删除;请在退会前自行删除相关帖子。

③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院得取消其会员资格:

1. 在会员注册时记载虚假内容;

2. 妨碍其他会员使用服务或盗用其信息;

3. 变更本院所提供的信息等,妨碍网站运营;

4. 利用本网站从事违反法律、本条款或公序良俗之行为;

5. 其他经判断不适宜继续维持会员资格之情形。

④ 会员连续一年以上未使用网站服务的,本院将该账号转为休眠并对数据进行分离保存;分离保存后仍超过一年未使用的,销毁其会员信息。

第八条 服务内容及变更

① 本院向会员提供如下服务:

1. 会员注册与退会等管理;

2. 本院医护人员及诊疗日程的通知;

3. 撰写帖子(评价、1:1咨询等);

4. 提供健康信息;

5. 本院另行规定之其他服务。

② 本院在必要时可变更所提供之服务内容,并在网站上公告变更内容及生效日期。

第九条 服务中止

① 本院的咨询答复服务可能因营业时间及咨询运营时间而受时间限制。

② 因不可避免的事由,本院可在一定期间内暂时中止服务,并通过本网站告知相关内容及时间。

第十条 评价撰写及阅览服务的提供

① 会员可在本网站内撰写有关本院的治疗评价。

② 会员登录本网站后,可阅览其他会员撰写的治疗评价。

③ 本网站上发布的治疗评价为会员基于自身判断所撰写,评价中所述之诊断、治疗、功效及副作用等,并非对所有会员均同等适用,可能因各会员之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

④ 会员在使用评价服务时,若有下列情形之一,本院可删除相关评价或暂停、取消其会员资格:

1. 撰写与实际诊疗内容不符之评价;

2. 撰写依据社会常识可能引起他人厌恶之内容;

3. 使用违背常识之表达或使用粗俗语言;

4. 滥用评价服务。

第十一条 一对一咨询服务的提供

① 会员可在本网站内向本院进行一对一咨询。

② 本院提供之答复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代替医学诊断,仅用于信息传达之目的。

③ 会员在使用一对一咨询服务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本院可删除该咨询或暂停、取消其会员资格:

1. 反复提交相同内容之咨询;

2. 使用违背常识之表达进行咨询;

3. 申请要求提供诊断名称之咨询;

4. 咨询治疗费、检查费、药品价格等事项。

第十二条 著作权归属

① 本院制作之内容、服务名称、所需软件、图片、标识、徽标、设计、商标及其他著作物之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归本院所有。

② 会员不得将前款所列之全部或部分财产用于营利之复制、传输、出版、分发、广播等,亦不得许可第三方为营利用途使用。

第十三条 个人信息保护

① 本院依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努力保护会员之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之保护及使用,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院另行公告之《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② 因会员可归责之事由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并引发与服务使用相关的损害的,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信息的收集等

① 为确保顺利使用本网站,本院可在必要范围内收集、使用会员之个人信息;该收集与使用依本院之《个人信息处理方针》执行。

② 本院仅在必要时使用前款信息,除依法授权外,不向第三方提供该等信息。

第十五条 信息提供

① 本院在服务运营中,可通过在本网站发布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会员提供各类信息。

② 与前款相关,会员可拒绝接收电子邮件等。

第十六条 本院之义务

① 本院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依诚信原则忠实行使本条款所定之权利与履行义务。

② 为确保会员安全使用互联网服务,本院建立个人信息保护之安全系统。

第十七条 会员之义务

① 会员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 在申请或变更时记载虚假内容;

2. 盗用他人信息;

3. 侵害本院或第三方之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4. 损害本院或第三方之名誉或妨碍其业务;

5. 向本院提供或在本网站发布违反公序良俗之信息;

6. 冒充本院职员、运营者或其他关系人;

7. 登记或散布计算机病毒感染资料;

8. 未经本院同意,以营利、经营、广告、政治活动等目的使用服务;

9. 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条款之行为。

② 会员有前款行为之一的,本院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③ 会员在使用本网站服务时,须履行以下关于账号与密码使用之义务:

1. 账号与密码的管理责任由会员自行承担。会员不得允许第三人使用其账号或密码。

2. 如发现账号或密码被盗用或被第三人使用,会员应立即通知本院,并依本院指示办理。

第十八条 帖子的管理与运营

① 会员在本网站发布之帖子的著作权归该会员所有。但为服务运营、宣传等目的,在著作权法所规定之公正惯例范围内,本院可在不另行征得会员同意之情况下免费使用该帖子。

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院可不经事先通知删除该帖子:

1. 诽谤或中伤本院或第三方、损害其名誉之内容;

2. 违反公序良俗之内容;

3. 被认为与犯罪行为有关之内容;

4. 侵害本院或第三方之著作权等权利之内容;

5. 其他被认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条款之内容。

第十九条 损害赔偿

本院或会员违反本条款致使相对方受损的,违约方应赔偿相对方因此发生的损失。

第二十条 免责声明

①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紧急状态、以现有技术无法解决的技术缺陷等导致无法提供服务的,本院不承担相关责任。

② 因会员可归责事由导致的服务中止、使用障碍或合同解除的,本院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争议解决

① 本院与会员应为妥善解决因使用本网站服务所发生之争议而作出必要努力。

② 本院应对会员提出的意见或投诉进行适当、迅速处理;如难以及时处理的,本院将告知原因及处理进度。

第二十二条 准据法与管辖

① 本条款及相关争议适用并依据大韩民国法律进行解释。

② 如本院与会员之间之争议未能妥善解决而提起诉讼的,由本院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专属管辖。

本条款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